武汉市水上治安管理条例第五条已修改水上的居民委员会、渔业村、水上作业单位和有关船民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组织,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