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四章 决算的审查和批准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应当及时组织编制市本级决算草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0月1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