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三章 预算执行的监督第十五条已修改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每季度听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可以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0月1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