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二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和代表性项目名录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通过调查或者其他途径发现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项目目录,并将该目录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