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三章 社会责任第十五条有效各单位应当建立领导干部学习现代科学知识、接受科普教育的制度,并把学习情况纳入对其考核的范围。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