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第二章 企业权益保护第九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干预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法律、法规未禁止的,企业有权自主决定经营范围。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