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修改

木材实行生产、销售、运输“三总量”控制。“三总量”应保持平衡。生产、经营、加工单位必须建立由自治县林业局统一印制的木材管理台账。

地方法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