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十六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中,应当有满族公民;工作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满族公民。地方法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