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野生枸杞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依法没收的野生枸杞植株,由县(市、行委)人民政府林业、农牧行政主管部门交由林业、农牧技术推广单位或者国有林场集中种植。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