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支持革命老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运用市场机制,引进市场主体、项目和资金,促进革命老区发展。革命老区应当依靠人民群众,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发挥自身优势和潜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