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实行革命老区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建立科学考核评价体系,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政府及相关部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