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第三章 保障措施第十八条有效加强革命老区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对革命老区的产业从规划引导、项目安排、要素配置和财税扶持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倾斜。建立健全产业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发展符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要求的产业。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