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有效违法行为人在收到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后,应当在决定载明的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清理现场。违法行为人未清理现场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代为清理。违法建筑依法强制拆除的,由实施拆除的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及时清理现场。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