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二十八条有效建设工程竣工后,竣工实测建筑面积、建筑高度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的数值在合理误差范围内,且不存在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建设的其他情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竣工实测建筑面积、建筑高度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