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废止

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对基本农田实行重点保护。

非农业建设一般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必须严格控制占用面积,并按规定权限报批。

占用基本农田从事非农业基本建设的,应当依法缴纳有关税费。

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