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第二章 基本权益保护第九条有效华侨要求定居本省的,可以向拟定居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公安机关依法办理落户手续。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