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办法第九条有效执法检查组可以分若干小组,围绕有关主题,分别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听取法律、法规实施主管机关关于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执法情况。执法检查组应当加强信息收集和整理,采取多种方式,了解法律、法规实施的实际情况,研究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可以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调查并出具报告。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