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办法第六条有效主任会议根据实际需要或者“一府两院”的要求,可以适当调整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室)及时通知“一府两院”办事机构。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