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第二章 信息化工程建设第十六条已废止信息化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做好信息内容更新,加强信息资源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本市信息化工程建设中应当使用合法授权的软件,鼓励使用国产信息技术和产品。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