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第二十条已修改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一)获得志愿服务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二)获得志愿服务必需的条件和必要的保障;(三)获得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教育和培训;(四)请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问题;(五)有困难时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六)对志愿者组织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七)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