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第十九条已修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他人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志愿服务的名义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