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办法/第四章 国防教育保障第二十二条有效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赠、资助,开展国防教育宣传、研究等形式,参与、支持国防教育。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