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第三十条有效本市城乡规划修改,依照本条例第七条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8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