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四十八条已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严重影响房屋住用等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共用部分进行维修、更新、改造。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房屋应急维修的具体办法由市房产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