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十六条已修改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拒不移交所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财物的,其他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协助移交。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