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修改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实行河道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与河流所在地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分段管理相结合。

城市河湖的管理按照《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除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河流、湖泊由其所在地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