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三章 防洪工程设施建设与管理第十七条已修改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实行河道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与河流所在地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分段管理相结合。城市河湖的管理按照《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除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河流、湖泊由其所在地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