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因见义勇为牺牲的,其抚恤按照国家有关因公(工)死亡规定办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为革命烈士的,其家属享受烈属待遇。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