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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办法/第二章 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成员单位,由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确定,并报上一级国防动员委员会备案。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国防动员工作。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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