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被督导单位应当根据教育督导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教育督导机构。

教育督导机构可以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