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二章 供水第七条已修改公共供水水源根据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市及有关区(市)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供水用水和卫生主管部门,共同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污染水质的活动。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