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农贸市场举办者应当及时清扫属于责任区范围内的周边区域和配套停车场地,保持农贸市场周边地面干净、整洁。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