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已修改新建城区应当按照方便市民、规模恰当、综合配套的原则设置农贸市场。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应当按照规划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农贸市场中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的摊档用于自产农产品的销售。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