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容管理第二十条有效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并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其中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上空不得新建架空管线设施。对现有架空管线,应当逐步改造入地或者采取隐蔽措施。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