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九条已修改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油田生产单位、有关专业技术部门每五年编制一次油田生态环境质量评估报告。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