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废止

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对预算草案、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的初步审查,并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监督的具体工作。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