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市总预算和市本级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市本级预算的变更;审查和批准市本级决算;撤销市人民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