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和加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促进严格执法,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