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前期物业管理/第一节 物业管理区域第七条已修改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0日内,按照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向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