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塘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已废止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龙塘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发生饮用水源环境污染事故,应及时按照预案进行处置。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3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