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三章 社会责任第二十一条有效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场馆应当利用各自优势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