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等单位,应当组织和支持科技人员、教师、学生、卫生医务人员及其他科普工作者深入社区、乡村开展科普活动。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