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五章 灾害应急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气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机制和预警系统;应急预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0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