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章 灾害预防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县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要求,组织开展城市规划、重点领域和区域发展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重要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影响。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