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县城镇规划区域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