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资产登记与使用第十八条已废止对外投资、出租和出借的国有资产,应当实行专项管理,并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