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五章 金融财税创新第三十七条有效税务部门应当在自贸试验区建立便捷的税务服务体系,开展税收征管现代化试点,推行联合办税,逐步实现跨区域税务便利化。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