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