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稽察特派员在项目稽察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受理并依法查处。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