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条例第十四条有效被稽察单位应当接受稽察特派员依法进行的稽察,并在指定期限内向稽察特派员如实报告相关事项,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匿、伪报。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