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第二章 精神健康促进与精神疾病预防第十八条有效医疗机构应当向就医者宣传精神卫生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为社会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服务提供技术指导。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